【信息化建设指导网讯】8月4日消息,据报道,谷歌在一起反垄断诉讼中被控与Facebook达成互惠交易,使这家社交网络在决定谁的广告出现在哪里的虚拟拍卖占据优势。两家马萨诸塞州企业在一场拟议的集体诉讼中表示,该交易让谷歌可以保持在线广告市场的主导地位,排挤其他广告主,并限制网络内容发布商的收入。
起诉书显示,Facebook这套标竞价系统是在2014年设计的,可以让出版商引导用户的浏览器从多个拍卖平台获取实时竞价,而不仅仅使用谷歌的竞价系统。Facebook最初接受了这套系统,但在2018年与谷歌达成协议后,该公司同意限制该程序,以换取谷歌的优待。
起诉中书称:“当谷歌的市场地位受到威胁时,它便通过与Facebook达成的协议来削弱创新和竞争。”
起诉书认为,这项协议“限制了标题竞价系统的创新,使之仅对他们自己有利,同时也妨碍了竞争”,此举违反了反垄断法。
这两家公司表示,谷歌应当为广告主遭受的所有损失负责。
谷歌公司(Google Inc.)成立于1998年9月4日,是一家位于美国的跨国科技企业,业务包括互联网搜索、云计算、广告技术等,同时开发并提供大量基于互联网的产品与服务,其主要利润来自于AdWords等广告服务 。一旦谷歌和Facebook合谋操纵广告价格被证明属实,那么谷歌公司的名誉将会受损,其主要盈利的广告服务业务将会一落千丈,甚至可能还要面临巨额的赔款。
免责声明:市场有风险,选择需谨慎!此文仅供参考,不作买卖依据。